各基层党组织:
按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安排,11月22号之前应完成所有党员发展工作,现把发展、转正党员材料的整理要求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 发展党员应准备的材料
(一)发展党员需准备材料
1、入党申请书
2、思想汇报(每季度一次)
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4、入党积极分子党校学员登记表(2019、2020年确定为积极分子的没有此项材料)
5、入党积极分子结业证
6、推优表
7、党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在党委办公室网站资料中心处下载)
8、党支部推荐优秀积极分子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在党委办公室网站资料中心处下载)
9、拟定入党积极分子公示情况登记表(在党委办公室网站资料中心处下载)
10、入党积极分子告知书(在党委办公室网站资料中心处下载)
11、发展党员全程纪实表(书写要求可在党委办公室网站资料中心处下载)
12、拟定发展党员对象公示情况登记表(在党委办公室网站资料中心处下载)
13、外调函(在党委办公室网站资料中心处下载)
14、发展对象结业证书(本周发放)
15、党员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登记表
16、党内外群众座谈会纪录
17、自传
18、发展党员综合考察写实报告书(书写提纲在党委办公室网站资料中心处下载)
19、积极分子培训心得体会、发展对象培训心得体会
20、入党志愿书(本周发放)
(以上材料中6、7、12教职工发展党员无需准备)
(二)预备党员转正所需材料
1、转正申请书
2、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情况登记表(可在党委办公室网站资料中心处下载)
3、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告知书(可在党委办公室网站资料中心处下载)
4、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告知书(可在党委办公室网站资料中心处下载)
5、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本周发放)
6、发展党员全程纪实表(书写要求可在党委办公室网站资料中心处下载)
二、其他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审查发展、转正党员材料,党委组织部会对发展、转正党员材料进行严格核查,一旦发现发展违反《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党员,党委组织部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其党组织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缺少材料或者经反馈整改仍然不合格的材料,将取消其本年度发展党员资格。
2、发展党员的外调函材料由各党总支自行在党委办公室网站资料中心处下载填写,盖上党总支的公章。
3、以上所有材料的整理要求、电子表格均可在党委办公室网站资料中心处下载。
4、各基层党组织2021年下半年党员发展所有工作须于11月22日之前完成,发展、转正所有材料电子版须于11月22日前上报党委组织部(附件1、2、3),联系人:程俊玲。
党委组织部
2021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