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 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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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4-21   浏览次数:176

各基层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党校工作,提高党员发展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精神,结合2017年学院党校工作安排,决定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和目的

培训内容主要是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通过培训,使入党积极分子系统掌握党的宗旨、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等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了解发展党员的基本程序,端正入党动机,初步确立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为实现人类崇高理想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世界观。

二、培训对象和组织实施

培训对象是我院在校学生及教职工中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经团员推优、基层推荐、党组织研究批准作为培养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

三、培训时间和形式

培训时间为422-23日。

培训形式按照“统一教学大纲、统一党校教材、统一颁

发证书”的原则,采取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结业根据闭卷考试和考勤结果,由党务办公室综合评定。党校学员登记表由学校党校统一发放。

四、培训要求

(一)各基层党组织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学员的推选审定工作。学生学员由团员推优、党支部推荐、党总支审核(职工由学院党委审核)后确定(名额分配见附件)。

(二)确定学员名单后,以各党总支为单位,将新乡校区、平原校区、教学基地名单根据电子表格(附件1)填写报送(纸质电子版各一份),并同党课教材费(15/)于413日前交党务办公室;党务办公室将根据名单划定座次分布图。

(三)学员在培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凡旷课一次或请假超4学时者,取消参加结业考试资格。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经党总支书记批准,报经学院党委同意后,报党务办公室备案。

  

  

  

党务办公室

                              2017410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