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
学生党员发展对象综合考评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党员发展工作,确保党员发展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各学生党支部列入年度发展计划的学生党员发展对象。
二、考评内容
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学习成绩、工作能力、群众基础、日常表现等五个方面,实行综合量化评分。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对象综合量化评分标准》。
三、考评程序
各学生支部在各党总支的指导下,于每学期初对本学期拟发展对象依照本办法进行综合量化评分,并对评分各项内容及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低于7天,公示后将评分结果报党务办公室。
四、考评结果使用
由学院党委根据评分结果及学院年度党员发展计划,决定其是否进入发展程序。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