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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教年”及“六五”普法工作总结

编辑发布: 发布时间:2015-12-28  浏览次数: 12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

“依法治教年”及“六五”普法工作总结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省教育厅确立的“依法治教年”,也是国家及我省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收官之年。为全面贯彻国家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教进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文件精神,我院以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进程为中心,以提高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主线,以建立健全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为重点,以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专项治理为抓手,扎实做好普法工作,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创新,形成依法管理、依法办学、民主和谐、朝气蓬勃的良好氛围,保障学院各项事业的协调、健康、快速发展。

现将我院“依法治教年”及“六五”普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法制教育工作,周密安排部署,形成依法治教长效工作机制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自创办以来,学院各项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原则和规定实施。“六五”普法工作一启动,学院就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成立了学院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建立了以党委为龙头,以各职能部门、院系、书院为主体,以党员同志(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为骨干的学法、普法工作队伍,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按步骤,有条理地把六五普法工作落到实处,通过不断学习、实践,进一步提高了法制意识,使学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关系更清晰,职责更明确,程序更规范。

2015年,为积极响应省教育厅“依法治教年”活动,学院成立了由学院党委书记、学院院长任组长,党委副院长、学院副院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依法治教年”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副书记、副院长具体抓,构建由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网络,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组长负责领导学院依法治教全面工作,主持召开依法治教工作会议,讨论和研究依法治教工作计划,依法治教工作相关制度,解决有关依法治教的实际问题。领导小组成立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学院推进依法治教工作重点、实施途径和具体方式,制定《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贯彻落实<关于2015年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依法治教年”活动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召开依法治教年活动工作部署会,把依法治教工作纳入学院重要工作议事日程,融入到日常的工作活动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协作机制,优化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活动扎实开展。

二、以“六五”普法为契机,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打好依法治教的扎实基础

学院以“六五”普法为契机,以依法治教宣传月活动为载体,引导全体师生学法、守法,增强教师依法治教的能力和自觉性。“依法治教宣传月”活动因形式新颖,内容丰富,被河南省教育厅等多家媒体网站报道。

1.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建立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在学院党委中心组和各基层党组织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中,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重大意义和基本要求;围绕教育部印发的《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学习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以及具体工作内容与措施,使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依法治校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转变管理理念,树立依法治校的管理新理念。

2.建立健全教师学法制度。学院从新入职青年教师入手,把法治教育纳入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培训体系,重点学习《宪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内容,并作为岗前培训考试重要内容;在全院举办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师德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依法治教年”教职工知识竞赛、依法治教年宣传口号征集、廉政教育征文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教师法律意识及职业素养。其中我院在全省师德主题教育征文中,荣获一、二等奖各一名,三等奖三名的好成绩。

3.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学院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增强学生法制观念。学院鼓励“两课”教师主动挖掘教材中的法制教育内容,对大学生进行法制观念的渗透,长期坚持,潜移默化;以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邀请法律专家、检察官来我院开设“学法守法·安全你我”、和谐校园,法制先行等大学生法制宣传讲座,认真做好学生的法制教育,在学院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积极组织各书院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月、网络专题片、宣传栏、知识竞赛、法律案件辩论等活动,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把六五普法宣传搞活搞实,将校园法治教育引向深入。

4.积极营造依法治教良好氛围。学院资讯中心、校园文化建设办公室按照学院工作部署,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学院广播站、网站主页、官方微信、微博、院报、宣传橱窗等多种途径,开辟依法治教专栏,广泛宣传依法治教及六五普法相关政策、文件,普及法制教育的知识,形成浓厚的校园法治教育氛围。

三、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积极践行“三严三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1.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为保证学院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我院自2013年起就制定并实施了《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院务会议事规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党委会议事规则》。院务会每周四召开一次,院领导集中审议拟定有关学院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重大基建项目、大额财务开支、干部任免、人才引进、薪酬分配、评优评先等重要问题,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强化决策责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2.坚持法律顾问制度。在高校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有效防范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院自2009年合作办学以来,聘请了河南师大方正律师事务所吕秋香为法律顾问,加强对学院重大决策、办学行为、合同行为及规章制度的法律论证和合法性审查,完善学院法律纠纷预防与调解机制,促进学院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切实维护学院和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开创依法治校新局面。

3.着力改进工作作风。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规范管理行为,强化工作职责,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2013年起,学院先后制定了《首问负责制度》、《首问负责制度实施方案》、《首问负责制度督查方案》,明确首问负责人工作责任与要求,强化过程管理与群众监督;制定《限时办结制度》,全院公示限时办结事项与办结时限,切实提高行政服务水平;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全面落实“三严三实”的实践要求,增强领导干部党性观念、强化宗旨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四、提高普法教育效果,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学院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1.科学制定学院章程。为推进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行为,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等法律和行政规章,制定了《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章程》。明确学院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依法实施民主管理;进一步明晰了学院的办学理念、办学宗旨、领导体制、组织架构以及各个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等,彰显了学院的志向、胸怀、精神和追求。

2.加快制度建设。用学院章程统领和促进各项制度建设,将2015年作为三全学院“制度建设年”。以实现科学决策、民主管理为宗旨,以提高效能、推动发展为目标,以强化监督、落到实处为关键,积极构建程序严密、运行规范,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规章制度体系。制定《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制度建设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学院党委书记、学院院长任组长的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院领导分工下设8个制度建设组,切实保证制度建设顺利进行,真正使学院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真正从源头上遏制了违法乱纪行为,为普法教育夯实了基础。

3.科学编制学院十三五战略规划。充分发挥规划对学院建设与发展前瞻性的引领作用,制定完成《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十三五发展战略规划》。以国家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为契机,主动适应高等教育、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服务业改革发展新趋势,以建设高水平有特色健康服务业大学为总目标,明确学院十三五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发展重点和保障措施,使其成为指导我院未来一个时期改革与发展的行动纲领。

4.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发展。学院坚持高水平、有特色、健康服务业大学的建设方向,全面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精神,提高服务健康产业和中原经济区建设的能力水平。制定了《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应用技术大学转型建设方案》,以学生为本,通过产教融合、校企深度合作,在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应用型人才培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等方面全面转型。

5.坚持专家治校,教授治学。学院不断探索专家、教授在治校治学方面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专家团队指导作用,成立了战略咨询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建设委员会等专家委员会,逐一明确了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完善了决策程序。来自学术研究、教学管理等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社会声誉的专家汇聚一堂,为学院管理、学科建设、师资建设、人才培养和学术科研等保驾护航。

6.依法保护师生合法权利。学院坚持依法治校,以人为本,尊重师生的合法权利,确保师生的权利得到落实和保障。 一是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为教职工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和监督主渠道的作用,组织召开了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调动全体教师员工参与学院管理的积极性。二是制定了《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职称聘任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教职工职称聘任工作;依法签订教职工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保障教师享有各项合法权益和待遇;三是建立实行了学生申诉制度,成立了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学生申诉处理办公室,作为申诉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生校内申诉处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7.坚持院务公开制度。2010年起,学院大力开展院务公开工作,制定了《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院务公开制度》,成立了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定期将收费项目、财务收支、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干部考核、发展党员、特困生减免费用等热点问题公开。每年10月份,学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督查方案,全面督查院务公开项目及落实情况,并面向全院公示督查结果。

8.建立家长、学生、社会监督长效机制。学院成立了院务监督委员会,在学生家长中选聘不同地域、不同职业的热心人士担任委员。通过不定期的邮寄院报、教学简报、告家长书,征集提案等形式,公开学院发展动态、教学管理信息、学生管理与发展等,听取、搜集并反馈家长对学院整体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学院实行《行风评议监督员制度》,选聘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学生建立了民主评议行风监督员队伍。行风评议监督员通过多种渠道参与、监督、检查我院行风建设情况,并对各有关单位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评议;学院坚持《院长信箱制度》、《院领导接待日制度》,对师生群众来访或信函等做好记录,限期核实,及时处理,做到“件件有处理,处理有落实”。

9.建立学生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处理体系。学院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及规定,将安全稳定工作列入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了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加强对学院教学、生活、活动设施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积极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秩序;制定了《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安全教育体系》,实现防诈骗、防火、防盗、消防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交通安全、卫生安全、反邪教警示等安全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发生,保护学生、教师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建立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增强预防和妥善处理事故的能力;健全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不瞒报、漏报。

五、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提高依法治教水平

1.依法规范办学、治理违规办学。一是学院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用活、用好国家民办教育的政策,建校之初即按照创建现代大学管理制度的目标,成立了董事会,合作方出任董事长。明确董事会为学院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制定了三全学院董事会章程和三全学院章程,进一步明确了申办方、投资方和举办者三方的责、权、利。学院先后获得河南省教育厅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河南省民政厅颁发的民办非企业法人资格证,河南省质监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学院没有超过办学许可或收费许可规定范围行为,没有办学行为违规现象;学院及下属机构、教师未参与违规举办培训班现象。二是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教育厅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规定,在计划编制、招生章程报批、远程网上录取等各个环节严格计划、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格纪律,建立和完善了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圆满完2015招生录取工作。三是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政策,健全教育教学制度,编制了涵盖教学管理、教学监督与检查、考试、学籍、学位管理、教育教学研究、科研管理、见习、实习管理、教材管理、学分制管理等方面共49项教学管理制度汇编;学院实施以学校为主导、院(系、部)为主体、教研(实验)室为基础的校、院(系、部)、教研(实验)室三级保证体系;成立了由18名专家组成的教学督导团,由370名学生组成的教学信息中心。坚持逐级听课制度、预试讲制度、期中教学检查制度、教学工作例会制度、教学督导制度,规范地进行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活动。四是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学生管理。学院以职业生涯规划为引导,加强专业认知教育,激发学生作为学习主体的内在动力;以师德、师风、教风建设带动学风,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完善教学督导机制,充分发挥教师在学风建设中的主导作用;以制度建设为保障,规范管理,严格要求,在全院形成“学生以成才为志,教师以授课为业,学校以育人为本”的良好氛围,促进学风建设。

2.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学院严格执行国家及河南省的有关教育收费政策和规定,大力实施“阳光收费”。一是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收费政策,严格按照规定收费。学院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无擅自、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或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对教材费、床上用品、白大衣等由学院统一招标,学生自愿购买;进一步完善我院《教材购置协议书》及管理办法,每学期集中结算一次书费。二是认真执行收费报批和许可证制度,切实做到依法收费。学院制定了《学生收费管理办法》,维护学院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学院坚持按照国家物价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服务性项目的收费实行收费备案制度,做到现报批备案后收费。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全院的收费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三是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大力实施阳光收费。学院严格按照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收费标准,对于新生收费项目、标准及收费依据在当年的招生简章及新生缴费须知中予以明确说明,并在网站、收费处、校园及学生公寓进行公示,让学生充分了解到学院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四是严格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严格按照“学生自愿,学生受益,有利管理,成本补偿和不得盈利”原则收取服务性费用。即时发生即时收取,不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无强制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五是不断提高技术手段,提高收费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我院对学生收费系统不断进行更新和完善,借助银行业务平台,实现了学院收费数据与银行业务数据的无缝对接,增强了收费信息的安全性、适时性和准确性。同时,通过数字化校园网络平台,广大学生可根据授权在院内外适时查询相应收费信息,实现了资源共享,提高了学生收费工作的效率和信息化水平。

3.加强在校生管理,治理普通高考舞弊。一是学院严格新生管理。每年9月份制定《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方案》,成立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一把手任组长,主管教学、学生、纪检工作的副院长、副书记任副组长,教务部、学生事务发展部、党务办公室、纪检监察审计部等部门主管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任成员,全程参与、监督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通过对大一新生身体复查、文化课复试、照片核查、档案信息核查、加分资格证明材料核查、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等方式,重点复查在招生考试和体检中存在作弊、高考加分资格证明及户口迁移证明作假、冒名顶替入学等舞弊行为的考生。二是学院加强高考期间在校生管理。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印发《关于高考期间加强在校学生管理的通知》,要求各书院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切实加强学生考勤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一般不允许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辅导员核清原因,报书院领导审核把关。对无故未到校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查细究,防止学生参与考试作弊;各书院组织专题教育活动,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使广大学生明白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对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预备充当“枪手”的,加强教育引导,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一律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要按照《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高考期间对在校学生的管理,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对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必须坚持谁批准、谁负责;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学院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省委对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管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我院党委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扎实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一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守纪律讲规矩自觉贯彻到行动中。9月中旬,我院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专项治理活动,并专门下发了实施方案。我院纪检监察审计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观看了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主任教授谢春涛题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站稳政治立场》的视频报告;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签订了《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承诺书》,使党员干部按规矩办事、依法办事,让依法办事成为基本的规则和准则。二是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牢牢抓在手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三是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学院制定了《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督办法》,明确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督工作程序及内容,定期进行风险提醒和监督检查;学院严格执行《招标监督办法》、《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对基建项目、维修工程、仪器设备购置、图书、教材等采购招标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工作程序合法,无重大违纪违规事项发生;严格执行《招生监察工作实施办法》,对招生工作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实现“阳光招生”,无重大违纪违规事项发生;对人员招聘、评优评先和奖助学金评定等事项按照学院相关制度进行监督检查,实现公开公平公正,无重大违纪违规事项发生;全面落实《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行政效能监察办法》,完善效能监察工作机制,加大对主要部门的效能监察力度;开展科研经费专项审计调查、物资采购审计、经营实体年度财务收支及内控制度审计、院系(书院)经费使用情况审计等审计,对应审计事项按《物资采购审计办法》之规定进行审计。四是深入开展廉政文化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利用重大节假日(元旦、春节、中秋节、国庆节、教师节等)进行廉洁从政提醒;每月更新反腐倡廉宣传栏宣传内容,利用“两课”、党课、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离校教育等环节在大学生中开展廉洁教育;以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为工作目标,组织全体中层干部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专题培训;围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考试,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环境。

由于学院高度重视普法教育,充分发挥依法执教、依法管理

的作用,同时加大教育教学改革的力度,狠抓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学院各项工作不断创新,办学实力不断增强,办学质量不断提高:在我省三本院校中连续五年保持普通高招报考率第一的地位,报到率名列前茅并超过部分二本院校。学院先后荣获全省独立学院和中外办学机构德育评估优秀单位、全国先进独立学院、河南省民办教育先进单位、学校行风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河南省党建评估优秀单位、河南省民办教育办学先进集体、全国素质教育示范院校、河南省文明学校等荣誉称号。今后,我们将继续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以依法治校、普法兴校为学院的工作重点,保证学院快速、有序、健康的发展。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

依法治教年工作领导小组


“依法治教年”暨“六五”普法先进单位申报表


单位名称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

主要负责人

吕莎

电 话

13525004088

通讯地址

新乡市平原新区长江大道西段

邮 编

453000

主要事迹:

一、高度重视法制教育工作,周密安排部署,形成依法治教长效工作机制

“六五”普法工作一启动,学院就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成立了学院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按步骤,有条理地把六五普法工作落到实处;2015年,学院成立“依法治教年”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完善协作机制,优化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活动扎实开展。

二、以“六五”普法为契机,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打好依法治教的扎实基础

1.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建立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强化学院党委中心组和各基层党组织中心组法制宣传学习,树立依法治校的管理新理念。

2.建立健全教师学法制度。学院把法治教育纳入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培训体系;在全院举办组织开展“依法治教年”教职工知识竞赛、依法治教年宣传口号征集、廉政教育征文等系列活动。

3.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学院要求“两课”教师挖掘教材中的法制教育内容,对大学生进行法制观念的渗透;邀请法律专家、检察官来我院开设“学法守法·安全你我”、和谐校园,法制先行等大学生法制宣传讲座;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月、法制知识竞赛、法律案件辩论、法律进校园等活动,将校园法治教育引向深入。

4.积极营造依法治教良好氛围。通过学院广播站、网站主页、官方微信、微博、院报、宣传橱窗等多种途径,开辟依法治教专栏,形成浓厚的校园法治教育氛围。

三、提高普法教育效果,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执教、依法行政。

1.规范办学行为,推进依法治校。一是制定《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章程》,晰了学院的办学理念、办学宗旨、领导体制、组织架构以及各个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等,依法实施民主管理;二是编制“十三五”规划,使其成为指导我院未来一个时期改革与发展的行动纲领;三是用学院章程统领和促进各项制度建设,积极构建程序严密、运行规范,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规章制度体系,使学院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2.完善管理体制,促进依法执教。一是坚持专家治校,教授治学。学院成立了战略咨询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建设委员会等专家委员会,做到相互配合,权责统一,依法办事。二是依法保护师生合法权利。组织召开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定《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保障教师享有各项合法权益和待遇;建立实行了学生申诉制度,依法保障学生申诉权利。三是建立家长、学生、社会监督长效机制。学院成立了院务监督委员会,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学院发展动态、教学管理信息、学生管理与发展等;制定《行风评议监督员制度》,构建广大学生参与、监督、检查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3.改进工作作风,强化依法行政一是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自2013年起就制定实施了《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院务会议事规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党委会议事规则》,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坚持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加强对学院重大决策、办学行为、合同行为及规章制度的法律论证和合法性审查。三是以“三严三实”作为作风建设的方向航标。先后制定了《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首问负责制度》、《首问负责制度实施方案》、《首问负责制度督查方案》、《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限时办结制度》,强化主动服务与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行政服务水平。

四、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提高依法治教水平

1.依法规范办学、治理违规办学。建校之初成立董事会,制定了三全学院董事会章程和三全学院章程,进一步明确了申办方、投资方和举办者三方的责、权、利;严格执行“阳光工程”的各项规定,在计划编制、招生章程报批、远程网上录取等各个环节严格计划、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格纪律;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政策,健全教育教学制度,确实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2.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和规定,大力实施“阳光收费”。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收费报批和许可证制度,切实做到依法收费。严格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无强制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

3.加强在校生管理,治理普通高考舞弊。学院严格新生管理,每年9月份开展新生入学资格专项复查。加强高考期间在校生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杜绝参与高考舞弊。


县(市、区)教育局意见(高校及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不填)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意见(高校及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只填本单位意见和盖本单位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