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院务会会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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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17   浏览次数:30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文件


院发〔201310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院务会会议规则

为保证学院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提高会议质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据《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章程》(新医三全董字〔20092)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原则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会议研究事项,在集体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会议主持人决定。重要问题发生不同意见,且不同意见的双方人数接近时,可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会议再讨论决定。

(二)主动回避原则。院务会议事时,凡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家属等利益问题的,有关人员应回避。
(三)分工负责原则。院务会研究决定的事项,根据会议决议和会议纪要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单位落实。

(四)保密原则。会议决议和决定按统一规定进行部署或公布。与会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对涉密事项要严格保密,杜绝泄密现象,违者追究其纪律责任。

二、议事范围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指示和董事会决议中的实施方案和重要措施。

(二)落实关于学院办学方针、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

改革方案等决定的实施意见和重要措施;拟定学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专业建设规划、科研工作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等;讨论学院招生计划、专业培养方案、就业工作方案等;其他办学中的重大问题。

(三)研究确定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学期工作安排、院长工作报告、向上级请示的重要报告及学院重大活动等。

(四)建立健全学院教学、科研、行政与学生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检查评估教学质量和科技成果。

(五)根据有关规定,研究拟定行政机构设置方案,讨论干部的任免事宜;研究人才的引进、培养工作,决定一般职工的聘任与解聘;研究拟定人事年度调配计划;研究拟定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确定年度考核方案及考核结果,制定师生员工的奖惩办法并组织实施。

(六)研究拟定和实施年度财务预算;拟定大额财务开支计划;研究决定办学所需各项财务开支,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

(七)研究拟定学院年度基础建设和重大修建、改造计划。

(八)审议决定学院召开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学生工作等业务性专题工作会议,协调部署全院性工作,听取各单位重要工作汇报。

(九)讨论处理教代会、工会、团代会、学代会提案。

(十)讨论校级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的表彰及向上级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

(十一)讨论有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十二)研究学院必须经院务会决定的其它重大事项。

三、议题的确定

(一)院务会的议题由相关单位向主管院领导提出讨论问题的建议,并填写议题审批表(附件1),必要时附相关材料,由院长办公室汇总后报院长审定,党群工作议题报党委书记审定。

(二)议题确定后由院长办公室提前通知与会人员。院务会一般不增加临时议题。

(三)凡提交院务会的议题,分管院领导及提请单位要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准备简要的报告材料,内容包括:汇报要点、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解决所提问题的建议或方案,涉及其他单位的工作应提交会签意见。

(四)在分管院领导或相关单位职权范围内可以决定的问题,在报告院长、书记后实施,不再提交院务会研究。属于相关单位职权范围内的具体事务,或没有提供决策方案的议题不提交院务会研究。

四、出席范围及要求

(一)全体院领导,院长办公室主任、党务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每次列席会议人员由院长、书记根据会议议题确定。

(二)会议由院长主持,以党群工作为主要议题的院务会由党委书记主持。一般每周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三)院务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应出席人员到会方可召开。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提前向院长、书记请假,并可事先对议题

留下意见和建议。

(四)院长办公室负责院务会会务工作,并派专人负责记录。

五、议事与决定

(一)院务会议事,实行一题一议,分题讨论。

(二)院务会的议事程序一般为:由提出议题的主管院领导或相关单位负责人就议题作简要说明,与会成员就此议题充分发表意见,主持人在广泛听取大家意见的基础上,进行集中归纳,在征得与会多数成员同意后,作出决定或决议。

(三)对因故缺席会议的成员,会后由主管院领导(书记)或办公室主任向其转告本次会议重要事项的议事情况和结果。

六、决定或决议的执行与反馈
(一)对院务会形成的决议和决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如对会议做出的决定或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在决定或决议未做出改变之前,必须无条件地执行。
  (二)院务会形成的决定或决议,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由主管院领导负责组织实施。明确由相关单位执行的,由院长办公室负责传达和督办,并及时将执行情况报告主管院领导。
  (三)在执行院务会决定或决议时如遇特殊情况,一般应提交院务会复议。紧急情况需临时调整原决议时,可由院长征求有关院领导意见后进行调整,但应在下次院务会上通报。

七、会后有关事宜

(一)做好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的观点要鲜明,内容要概括,文字要简洁。

(二)做好会议文件的收退工作。根据保密规定,在会上发的需要收回的文件、材料、简报等,会后及时收回。

(三)做好会议文件的整理、立卷工作。立卷内容包括:(1)会议正式文件;(2)会议参考文件;(3)会议上的发言稿;(4)会议文件的历次修改稿;(5)会议记录;(6)会议纪要;(7)会议简报;(8)其他有关材料。

(四)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对一些需要进行宣传报道的重要会议,经学院领导批准,由资讯中心组织好宣传报道。



附件:1.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院务会议题审批表

    2.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院务会议题汇总表









附件1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院务会议题审批表

提请议题


提请单位


负责人


相关单位


负责人



上会材料

可另附页


主管领导意见


院长意见


书记意见


备注:1.请提请单位逐项填写上会议题,若议题内容涉及相关单位,请征询相关单位意见,相关单位负责人应签字;

2.提请单位将议题审批表及议题材料送主管院领导审批后送交院长办公室文秘科。



附件2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院务会议题汇总表

(第周)

序号

主要内容

提请单位

负责人

备注

议题一





议题二





议题三





议题四





议题五





议题六





议题七





议题八





审批人


审批时间

年月日

院长办公室印制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院长办公室2013年4月2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