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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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1-22   浏览次数:7

学院各单位: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已于1112日在北京胜利闭幕。这次会议开启了中国改革开放历史的新时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十八届三中全会就全面深化改革进行了总体部署,出台了改革路线图以及时间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再上新台阶、再创新辉煌。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对于动员和鼓舞全党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奋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前景,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根据党委部署要求,现将我院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要重点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及人民日报社论和评论员相关文章。

通过深入学习,要充分认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取得的辉煌成就,深刻认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认真领会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设计,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

二、学习要求

1.把学习全会精神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党总支书记例会、全院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统筹安排,深入系统地搞好学习教育;

2.要根据各自实际和不同对象,以报告会、座谈会、研讨会、撰写学习体会等多种形式和途径,组织党员干部、师生员工认真学习,加强学习引导; 

3.充分利用校园网络、宣传栏、广播台等宣传舆论工具,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加大宣传力度,报道学院各单位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情况,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