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全院集中学习安排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创建学习型学院工作,创新学习形式,增强集中学习的吸引力,保证学习效果,经研究决定改变全院集中学习的组织方式,由以往党务办公室举办改为由党务办公室主办其他各部门承办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序号 | 时间 | 承办单位 |
1 | 2月23日 | 迎接教育部评估验收办公室 |
2 | 3月15日 | 学务部 |
3 | 3月29日 | 团委 |
4 | 4月12日 | 党务办公室 |
5 | 4月26日 | 院长办公室 |
6 | 5月10日 | 教务部 |
7 | 5月24日 | 总务部 |
8 | 6月7日 | 财务部 |
9 | 7月12日 | (组织考试) |
10 | 7月26日 | 迎接教育部评估验收办公室 |
11 | 9月13日 | 就业指导中心 |
12 | 9月27日 | 人力资源部 |
13 | 10月18日 | 党务办公室 |
14 | 11月1日 | 资讯中心 |
15 | 12月6日 | 教育技术中心 |
16 | 12月20日 | (组织考试) |
二、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结合我院实际,认真准备学习方案和材料,并将学习内容和提纲提前7天报党务办公室审查备案。
(二)学习内容要以管理学知识、教评相关内容和人文类知识为主,学习时间控制在2小时以内。
(三)学习形式可以是聘请校内校外专家讲座、视频讲座、校外参观学习等。
(四)各部门要按照学习时间安排,提前着手准备,学习内容要紧扣学院工作实际,确保集中学习的效果。
(五)本项工作将作为年终评选优秀学习型部门的重要依据之一。
党务办公室
2012年2月22日